恒源祥与于文清关于“羊头”图形之争已经闹的满城风雨。2009年8月,于文清发现恒源祥集团部分T恤、衬衣等服装商品上印有该商标,而恒源祥集团并未征得其同意。2009年11月于文清将恒源祥集团及其销售商告上北京市二中院,并索赔数千万元。一个月后的2009年年底,恒源祥集团以侵犯恒源祥著作权为由将于文清告上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索赔4000元,该数额后更改为50万元,此案已于2010年1月27日在常熟法院开庭。恒源祥在庭审中强势的声音余音尚存,2010年2月5日恒源祥撤诉的声音却突如惊涛巨浪般扑面而来。一时间质疑声四起,恒源祥是怕输?是怕输?还是怕输呢?!
恒源祥主张的著作权作品与社会公共领域的“羊”字的金文几乎完全相同,试问一件没有独创性并且与社会公共利益竞合的作品能享有著作权吗?恒源祥根本就不可能享有“羊头”图形的著作权,其拥有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本经不起法院的效力裁判。既然不判决证书还是证书,判决后证书即是废纸,继续等待判决无异于等待自杀,因此,恒源祥的急流勇退可谓是棋高一招。
撤诉与败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果,恒源祥面子问题是大,输不起。中国老字号、驰名商标所有人。奥运会赞助商。在国外连声音商标,气味商标等都注册并一直在倡导品牌发展战略的龙头企业。企业老总为中华商标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商标协会副会长。老总出过多本关于品牌保护与运作的书,并经常在大型公共场合围绕品牌谈经论道。你说一个带有如此多耀眼光环并且对品牌有独到而深刻感悟的企业反而在品牌问题上吃了败仗,企业与老总的颜面何在?企业的文化和老总的形象均会因此受到重创。
撤诉是经过利益权衡后不得不选择的抉择。恒源祥对于本案胜诉与否的后果心知肚明。如果赢了,其图形著作权便会被认可,对于其后在北京开庭的商标侵权案以及对夺取羊头商标就非常有利,至于所谓索赔50万仅仅是个噱头,恒源祥缺的不是钱,而是一张图形的著作权。如果输了,不仅仅声誉形象受损,在整个战场上也会陷入被动,也许庭审结束后恒源祥对于当前形势做了彻底反思和深刻分析,预感到自己胜诉无望才做出了撤诉的无奈之举。
恒源祥的撤诉为本案画上了一个在我等看来不甚圆满的句号,但是其他战场上硝烟依然弥漫,大结局如何,相信大家都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