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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2-20 15:13 楼主(1楼) 只看该作者
1、AB公司以A公司名义,都通过一个物流公司出口货物到迪拜 2、物流公司像船公司订舱以及提单确认的出口人和收货人全为A公司相关信息,无B公司任何内容 3、AB公司目的港收货人不同 请问以上的情况,物流公司该如何操作,入货通知是不是该分别传给AB两个公司,目的港用一份提单如何提货,之前的费用如何计算? 另外,一般情况下,物流公司如何处理客户何拼的柜子。 谢谢! |
发表于2009-12-20 17:42 2楼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分别传给两家公司吧,出货单只出一份,费用应该是A和B协商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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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2-24 11:31 3楼 只看该作者
A和B是什么关系?是同一买家指定的不同供货商还是拼柜? 谁是下一个明星? |
发表于2010-02-21 15:17 4楼 只看该作者
我是做货代的,安你这样的,最简单的就是给你出货代的小单,目的港当地代理给你拆箱,至于费用由客户协商是按体积还是毛重进行拆分 |
发表于2010-02-23 16:35 5楼 只看该作者
AB公司的货共用一个箱子? 根据提单来 |